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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一篇PIXNET公告的文章,主要是關於在部落格上得一些侵權行為的提醒與警告。當然像是抄襲別人的文章、偷用別人的圖片等等都是侵權,不過這一篇公告最主要的重點是在部落格上放有版權的音樂或是其他相關的作品時會碰到的問題。

包括我在內很多朋友都有放音樂或MTV的習慣,所以請大家不妨花一點點時間看一下,對自己比較好。


我們家老公在我每次放音樂的時候都會很囉唆、很不厭其煩的再三提醒我:上傳、連結或是在自己的部落格上使用有版權的音樂都是違法的,雖然我是真的很想放也很讓喜歡自己的部落格內容豐富點,但是仔細思考背後的問題、可能會遇到的麻煩等等,就還是乖乖的把語法拿下來了。

雖然說,用的人無數被抓的人極少,但是PIXNET自己就知道自己的使用者有受到這樣的關照,那也表示這樣的行為還是極有可能讓自己若上不必要的麻煩。心存僥倖當然是必然,但是為了免去一堆麻煩,誠摯建議大家還是小心為上。包括經常分享音樂、語法的毛媽在內,已經有聽過不少這樣的例子了,就連在論壇上貼到被轉寄得連來源都找不到的照片,也是會吃上官司的。自己在國外是不怕被台灣警方邀請(我要怕得是美國的FBI吧?XDDD),不過還是要提醒大家,小心~小心~


=====以下為引用PIXNET官方文章內容=====

大家好,近來發現,pixnet的部落格有受到檢警單位的注意,也有使用者被約談。原因是在部落格放置版權音樂或相關著作。

在近來Youtube的流行,很多使用者會將Youtube內嵌在自己的blog中,也有使用者在blog中放置音樂撥放器。但是很多使用者忽略了放置這些東西可能涉及侵權的動作。像是Youtube內嵌的內容是否為版權物。

今天就算Youtube上面的影片/音樂/MV或者撥放器的音樂不是你上傳的,可能你只是看到Youtube上面很好看想分享,可能你只是看到別人在分享語法,而忽略到上面的內容是否侵權。

*注意* 這種行為會造成被警方/IFPI找去喝咖啡!!

由於目前這類型的行為目前尚未有明確的判例出現,但是IFPI目前大肆掃蕩部落格的動作,小心!!你可能就會是下個目標!!

所以 *強烈建議* 再從Youtube或者撥放器內嵌之前,請多想1分鐘,或許你可以不用被請去喝咖啡。

還有,目前並非你說檔案不是你上傳的就不會有事情!!目前所知已有的狀況是,除非你證明不是你上傳的,不然很可能會擔上侵權的罪名。

也希望使用者把之前有相關的物件文章先行下架/隱藏/加密。在一切未明朗化之前,我們希望PIXNET的使用者能夠安心快樂在這塊園地中。

關於此事,我們也正在詢問法務相關的法律條文與讓使用者自保的方式,所以在這之前,我們不希望使用者以身試法,畢竟大家都不想天天在法院裡面打官司吧。

歡迎大家傳達給身邊的朋友,尤其是不常上線的朋友。

小心!!下一個可能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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