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進新家也有一個月了,這一個月以來的生活和在土桑時最大的不同點,大概就是我做家事的量了。
在土桑的時候,基本上是一個星期排一天的家事固定時間,因為幾乎大部分的地面都是地毯,不容易感覺出髒,一個星期清一次算是剛剛好。加上我們家兩年沒有買吸塵器,因為學姊說美國的吸塵器不好用,有吸跟沒吸一樣,所以我都是先用拋棄式的沾黏除塵托把清過一遍之後,接著用抹布和清潔劑,整個人跪在地上擦的。
美國房內常用的短毛地毯不難清,只要抹布以同方向抹過幾下,灰塵棉絮跟毛髮都會捲成一球一球的,直接就可以用手抓起來。不過如果是飲料痕跡或是鞋底下的柏油印子,那沒有專用的地板清潔劑和機器一定是清不起來的。而且一直跪著其實很累,所以我還是別推薦大家這樣做好了。
到了日本之後,本來並沒有要像日本家庭主婦這樣每天打掃的打算的,就想著順其自然,觀察一下家裡頭多久會髒,就多久打掃一次。根據地一個星期實驗的結果,因為我平時都是開著家裡三大扇落地窗享受自然風,所以平均1點3天之後的地板上就會出現肉眼可辨的棉絮灰塵了。
我不是個特別愛乾淨的人,沒有潔癖,但是也不特別拉踏,就是一般正常人吧!?只是有時候心情煩悶時,特別無法忍受沾在地板或家具上的綿塵髮絲,也很不喜歡被任何人(包含我家那口子)挑剔說家裡頭不乾淨或什麼的,所以慢慢的,我的打掃習慣就從一個星期開始,往三天兩天最後是一天的頻率邁進。
其實我現在對於每天都打掃還是覺於得很不可思議。結婚前,除了自己租的學生宿舍之外,我幾乎是只有過年才會在家裡打掃的人,小時候不用說,打掃就跟扮家家酒一樣,到了長大就搬出去唸書了,掃男朋友的房間可能比掃自己的房間來得勤快。
映像最深的掃除,大概就是國中時期跟著經營清潔公司的父親去百貨公司"工作"的經驗了吧!不過那個不像是打掃,真的是工作。暑假一個星期約有一到兩天甚至以上的夜晚,得要從11點左右開始上工,做到凌晨5.6點,吃過外頭攤販收攤前的一碗四神湯才回家。
現在,打掃自己的房子(雖然是租的)的感覺很不一樣,跟工作不一樣,也跟在土桑那種"只會呆兩年"的心情不一樣。會很仔細,很小心,即使是要天天作同樣的工作,即使是每次都要做到腰酸背痛汗如雨下,還是覺得心中那份踏實的程度高於任何往常。
我不是個勤快的家庭主婦,家裡頭也沒有豪宅或死小鬼需要我隨著日昇做到日落,所以我都可以睡到太陽曬屁股,再悠閒的起床梳洗吃飯上網,等到有心情了才真的開始動手作家事。所以有時候是早上開始做,有時候是下午,心情好還有中午12點開工的。
我沒有日本家庭主婦浪費,平均三天才會洗一次衣服,雖然只是按按按鈕,但是我很享受洗衣服的過程。聽著洗衣機運轉的聲音,規劃著洗衣服的空檔要怎麼利用時間,安排衣架夾子洗衣粉漂白水柔軟精的位置,在預計的時間完成手邊的工作,順順的晾起衣服整理洗衣間,當乾爽蓬鬆的衣服從太陽下被抱回床上時,真可說是一整個白天最幸福的時間。
洗衣服的空檔我會開始整理家中環境。不能用雞毛撢子,怕會揚起過敏灰塵,所以我都用拋棄式的專用除塵紙來抹家具家電,很輕鬆,清清抹個兩下就很乾淨,每天抹也不會有太多灰塵更無須費力。接著是清除地面的灰塵,一樣是用拋棄式的除塵托把,兩房一廳木地板用兩張除塵紙剛剛好,先除去大部分的灰塵與頭髮,接下來才會比較省力。
我們家的重頭戲仍然是跪在地上抹地板。一條中型抹布和稀釋過的清潔劑,從頭到尾從尾到頭擦過一遍,我沒有潔癖,所以一遍就夠了。只要擦完地不黏腳就夠讓我心滿意足。雖說如此,半跪半趴在地上擦也是挺累人的,夠讓我流出一身汗了。
擦完地板之後通常就是晾衣服,接著清理洗手台與浴缸,這倒不費多大力氣,專用清潔劑噴一噴刷一刷就好了,作起來還蠻快樂滴。我連洗馬桶都很高興,反正就我們兩個人用也不會嫌髒,把馬桶刷得亮白白更是有成就感,樂此不疲。
至於廚房的清潔通常都是在洗完碗之後進行,所以白天的清潔大致上就是這樣一的一個半小時到兩個小時之間結束。剩下的時間就看我在買菜上網看書看電視中排列組合,等小豬公打電話來說要下班了,才開始煮飯就行了。
我做家事幾乎不在晚上和假日做,一來是一個人做不容易有人在一旁礙手礙腳,二來是小豬公上班之後相距時間就變少了,何苦拿寶貴的時間來對付灰塵呢!?所以除非真的看不過去,否則除了洗碗之外,夜間與假日的公休是絕對必要的。
做了一個月,在自己沒注意到的狀況之下,手掌開始脫皮了。因為我不喜歡戴手套,加上現在接觸清潔劑的頻率又比以往多很多,這兩天才發現手粗皮厚,不知道現在開始保養來不來得及?呵呵...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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