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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小熊家看見小熊分享的這篇文章,覺得有點意思,也拿來跟大家分享。雖然人家還是新鮮的17歲(蝦米碗糕?XD),當然也結婚了,不過我還漫喜歡王文華的,文中一些觀點讓人也挺認同,沒看過的同學或還找不到理由想結婚的孩子們,可以看看囉!


========文章分格線========




40歲的感想 想結婚

王文華




我 40 歲,還沒結婚。

我媽催得快放棄,我一點都不急。
我談過幾次戀愛、約過一些女生、主持過很多婚禮、甚至祝福過我的情敵。
人來人往,從沒想結婚。我老覺得:既然有蛋白質女孩,幹嘛要蛋白質太太?
每次鬧完洞房,雖然不能在洞房住下,但也覺得甜蜜。送伴娘回家的路上,當然會和她交換手機。
愛情很重要,所以繼續快樂地約會就好。既然能當鬧別人的主持人,何必當被鬧的主 角?

但2006年年底,我想結婚了。

唉,這都要怪我那大學同學!
這同學在10月第二次結婚,兩次我都是伴郎。他和前妻在兩年前離婚,這兩年過得很 不好。
工作不順,身體也出了狀況。肝臟檢查出一個良性瘤,虛驚一場。
婚禮前一晚他跟我說:"我們遲早要走,我不希望走的時候,孤單一個人。"
這理由聽起來很牽強,於是我問他:"你愛你的新老婆嗎?"
"當然愛,但老實說,不像我對第一任老婆那樣愛!"

他的坦白嚇了我一跳,他繼續說, "你看看,我那麼愛我前妻,最後還是分開。
在婚姻中,愛很『重要』,但不『必要』。
婚姻是一種夥伴關係,我們一起經營生活。
婚姻中最重要的是生活的『活』,過日子的『過』,很少夫妻,是把『愛』放在嘴邊 的。"

我仔細想想,還真沒錯。

我的夫妻朋友們,出門時牽手都很少,更別說示愛了。
"我勸你做兩件事:"同學說,"第一,健康檢查。第二,結婚。"

2006年10月,我做了第一項。我躺在病床上,看著冰冷的電腦斷層儀器向我伸出魔爪。
我伸出手,想摸,卻摸不到一雙溫熱的手掌。
那一刻,我約會的女孩,都在忙各自的事。她們不會來,我也沒有找她們。
儀器啟動時,我猛然發現:我有去 party 的女伴,卻沒有去醫院的伴侶。
我有很多同享樂的女友,卻沒有一個共患難的對象。
而人到了某一個年紀,患難,慢慢變得比享樂多。
伴侶,慢慢變得比女伴重要。

健康檢查完後,我坐在醫院的長廊,看到一位老太太,推著輪椅上的老伴。
他們從長廊,走到草地上曬太陽。再從草地,慢慢走回病房。半個小時,一句話都沒說。

老太太沒有低下頭說"我愛你",但兩人的表情卻這樣滿足、如此篤定。
我猜進病房後,老太太也不會說"我愛你"。但我確定,她會在病床邊守到天明。
明早起來,她不會叫老公 "Honey"。但我確定,她仍會幫她吊點滴。
太陽不用證明它明天會升起,我如果像太陽愛地球一樣愛你,不需要在嘴巴上裝滿星 星。

夫妻生活,只需要出現、及陪伴。情人約會,需要不停地講笑話、或轉餐盤。
在醫院角落,我回想這一兩年來的許多約會,其實都是同一場表演。
觀眾也許不同,但節目都一樣。散場都在半夜一點,不太敢在白天見面。

我幻想:有沒有一場約會,是一輩子的?有沒有一場約會,可以在醫院的房間?
當然有,那種約會,叫婚姻。
走出醫院,我想結婚了。
可惜結婚不像健康檢查,只要掛號繳錢,萬事OK。

結婚需要對象,找女友很容易,找對象很難。還好我有整個 2007 年。

我把這想法告訴同學,他在短信中寫著:"惡有惡報,這下有很多人要來鬧你洞房"。
我回他:"放馬過來,你們的招術我都知道。"
但這並不是我真正想說的話。

我真正想說的是:謝謝你,謝謝你讓我想結婚,藉由婚姻,變成一個更好的男人。


========文章結束,以下是我的廢話========



看完之後小豬的感想是,大致上都能認同,不過對於作者大學同學所說的下列這段話並不同意...

 "你看看,我那麼愛我前妻,最後還是分開。
在婚姻中,愛很『重要』,但不『必要』。
婚姻是一種夥伴關係,我們一起經營生活。
婚姻中最重要的是生活的『活』,過日子的『過』,很少夫妻,是把『愛』放在嘴邊 的。" 

大概是因為我們的年紀還不到一定程度,結婚也才兩年多,體會不出愛情消逝後的婚姻生活是什麼樣的滋味,所以我個人在看到  在婚姻中,愛很『重要』,但不『必要』。   以及  很少夫妻,是把『愛』放在嘴邊 的。  這兩段話時,實在是很難以表示認同。

隨著文章的前進,我了解作者的闡述與想法,回過頭來也了解到爲什麼會說愛不是要放在嘴邊的,只是我還是認為,沒有愛情的婚姻,比起沒有婚姻更為悲哀。

我始終認為,有人陪伴共度之美,老後攜手扶持之美,這些都來自於愛情的力量與昇華。起始於愛情,即使結束時愛情已經慢慢轉變為親情或其他情感,但是愛情始終是不滅的。不是只要有人陪就好,如果在醫院陪伴你的人不是愛你或你愛的人,那麼陪伴就會失去意義。如果老後幫你推輪椅的人不是自己的老伴,而是朋友子女或護士,那麼畫面就不會這麼美了吧。

我知道作者要闡述的不是生活重於愛情,而是找到可以一起生活的愛情。也了解愛情很多時候都比較容易表現在嘴上或交往時期,反倒不容易出現在行動與婚後。但是並不因此表示出愛情是可以拿來與生活做重要度比較的。對於婚姻來說,愛情與生活都是前提,缺一不可。沒有愛情要一起生活,那個叫做室友或是媒妁之言,沒有生活的愛情,那個叫做泡友(?XD)普通男/女友。愛情與生活少了哪個都不行,這才是婚姻之路的辛苦與甜蜜。

如果只是因為不想要孤單,所以才去尋找婚姻愛情或可以與之生活的另一伴,說起來是自私,不過人類不就是這樣嘛...。但若能是因為愛上一個人,希望與其共度一生,在互相協調磨抵之下維繫婚姻共同生活,相互扶持直到終老,我想這才是我所謂的理想婚姻。

我常說我們家夫妻是馬鹿カプル/笨蛋夫妻,意思是說整天黏在一起親暱只會進行無意義甜蜜對話的情侶,我們出門一定手牽手,每日kiss數一定超過兩位數,而且我相信我們會一直持續數十年。但是這些都不能夠代表愛情,只能算是愛情表現在外的一種象徵。我們都希望和對方終老,會為了彼此存在的家庭而努力,會不時想起彼此,會為對方的家人與朋友付出,我們想要一起生活並且努力的往這個方向前進。

愛情是一切的原動力,婚姻是讓我們可以一直在一起的一種實踐方法,生活是不管婚前還是婚後都一直存在的時間。如果可以三全,那就不需要去想哪個比較重要。如果需要考慮,那問題就很可能不是出在這三者上,而是出在兩人身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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